媒体播报

 
 
      本报讯(记者张莉慧) 在当前疫情防控和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为减少对企业干扰,提高环境监管效能,近日,省生态环境厅下发《关于实行全方位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管理若干强化措施的通知》要求,全面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监督管理。
    通知要求,各地要督促重点排污单位每年9月底前完成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联网、验收、平台备案等工作,未按要求完成安装、联网任务,不能保证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充分发挥远程执法抽查线索开展联合惩戒。通知鼓励各地利用远程执法抽查手段,加大远程执法抽查频次,持续开展废水、废气远程执法抽查“零点行动”,充分发挥远程执法系统效能。对远程执法中发现的超标排放、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严查重处,切实保障企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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