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播报

 

 

 

本报讯(燕都融媒体记者呼延世聪)8月7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我省正式建立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企业环保接待制度,助力企业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协同推进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

根据《接待制度》,省生态环境厅接受来电、来信及来访,接待对象可在工作日通过拨打电话0311—12369反映相关诉求,可通过邮寄或直接送达信件到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信访处反映相关诉求,也可在每周五下午2∶30—5∶30直接到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接访大厅反映相关诉求。

此外,企业投诉生态环境污染的信访问题,可通过12369举报热线及其系统平台,或拨打0311—87908448生态环境保护省长电话反映。

电脑版回到顶部
版权所有: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冀ICP备10208358号-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