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播报

 

 

 

本报讯(记者张艺萌)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对5月份全省降尘监测结果进行了通报。5月降尘量大于9吨/平方公里·月的邢台、邯郸两设区市及54个县(市、区)被通报批评。

5月份,全省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降尘量范围在4.9-10.7吨/平方公里·月之间,平均为7.7吨/平方公里·月,同比下降28.0%。邢台、邯郸市建成区降尘量大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中对重点区域城市的考核标准9吨/平方公里·月,其它各市建成区降尘量均小于9吨/平方公里·月。

5月份,全省168个县(市、区)降尘量范围在2.8-15.8吨/平方公里·月之间,平均值为8.6吨/平方公里·月,同比下降19.6%。其中,114个县(市、区)降尘量小于等于9.0吨/平方公里·月,占67.9%;54个县(市、区)降尘量大于9.0吨/平方公里·月,占32.1%。

电脑版回到顶部
版权所有: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冀ICP备10208358号-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