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播报

对排查出的环境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全过程管控,督促落实整改要求
 
 
      本报讯(记者杨艳)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严厉打击涉气环境违法行为,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有效缓解当前严峻大气环境形势,切实解决突出问题,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河北省扬尘污染专项执法攻坚月行动方案》,决定6月份在全省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执法攻坚月行动。    此次行动分市县全面排查整治、总结培训、省级督查执法三个阶段进行。    建立全口径扬尘污染分类管控清单,明确排查范围、排查内容和排查问题,重点对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建(构)筑物拆除工地、绿化施工和养护、道路养护和保洁、矿产资源开采和加工、工业及其他物料的运输和贮存、装饰装修等活动以及裸露土地开展排查整治。    对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全面排查。此次专项行动将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要求作为检查重点,在复查前期专项行动交办问题整改情况的同时,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开展“解剖式”“服务式”执法,发现当地企业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漏洞、监管空白,因地制宜,对症施策;    对矿产资源开采和加工企业全面排查。对矿产资源开采、加工区域扬尘防治情况开展集中排查;    对工业及其他物料扬尘污染防治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砂石、粉煤灰等物料是否密闭贮存等;    对道路扬尘全面排查。重点检查相关单位和部门是否对严重破损的路面加强道路养护等;对裸露地面及园林绿化作业检查。重点检查市政河道以及沿线、公共用地的裸露地面和其他城镇裸露地面是否采取绿化、透水铺装、地面硬化或者覆盖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等。    在执法检查中,各地将严格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的决定》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及运行技术规范》要求,在对扬尘污染企业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及运行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的基础上,依法严厉打击超标排放的建设单位。    对排查出的环境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全过程管控,督促落实整改要求。同时,此次行动实行科学差异管控,有效提高监管执法的针对性、科学性、实效性,对监管对象进行科学分级,严禁“一刀切”。设立信访举报电话和专项行动曝光台,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实行日统计、日报送制度,各组将发现的突出问题线索,移交至市、县政府以及相关环境监察专员办,将对环境问题突出的责任单位、责任人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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