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播报

 

 

 

本报讯(记者刘岚)记者从3月21日召开的河北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将于2019年4月1日正式实施的该强制性地方标准,细化了扬尘排放控制要求和监测要求,为加强扬尘排放严格执法提供了标准依据。

该标准确定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控制项目为PM10。该标准确定监测点浓度限值为80ug/m3。监测点浓度限值指施工场地监测点PM10小时平均浓度实测值与同时段所属县(市、区)PM10小时平均浓度的差值。

标准提出,监测点数量设置要求为:在10万平方米最少设置4个监测点的基础上,每增加10万平方米最少增设1个监测点(不足10万平方米的部分按10万平方米计)。

监测点位宜设置施工区域围栏安全范围内,可直接监控施工场地主要施工活动,不宜轻易变动,以保证监测的连续性和数据的可比性。监测点位宜优先设置于车辆进出口处,设置在工地所在区域主导风向下风向的施工场地边界。

据发布会上提供的数据,施工场地扬尘对空气中PM10的贡献率约为42%。经测算,该标准实施后,我省施工场地PM10小时浓度超标数量将减少34%,环境效益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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