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播报

我省加快推进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
 
 
 
  本报讯(记者 马冬胜)3月8日,河北省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工作座谈会议在唐山召开,会议总结了唐山市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试验性排查整治工作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明确重点任务及工作要求,推进全省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今年1月11日,生态环境部在我省唐山市打响了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第一枪,对环渤海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和动员,确定了“查、测、溯、治”四项重点任务。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负责人表示,此次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基础是环渤海到底有多少排污口?到底在哪里排?到底谁在排?到底排什么?到底排多少?从根本上弄明白、搞清楚,精准施治。“查”,就是要全面、彻底摸清入海排污口底数,真正查清楚;“测”,目标就是了解各类入海排污口污染排放状况,基本掌握陆源污染物排放量;“溯”,目标是对监测发现排污问题突出的排污口进行溯源,查清污水的来龙去脉,厘清排污责任;“治”,就是在排查、监测、溯源的基础上,按“一口一策”原则,逐一明确入海排污口整治要求,分类推进入海排污口规范整治,有效管控入海排污量,确保入海水质逐步改善。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我省排查整治范围为秦皇岛、唐山、沧州3市渤海沿岸区域,海岸线长487公里,涉及环渤海15个县(市、区)包括大陆、岛屿海岸带区域及所有人工岸线和自然岸线。排查对象除《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中规定的工业废水排污口和生活污水排污口外,包含所有通过管道、沟、渠、涵洞等直接向海洋排放的,或通过河流、滩涂、湿地等间接向海洋排放的入海排污口及雨水排口。涉及排查整治范围较广,远远超过以往入海排污口的定义和监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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