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播报

 

 

 

本报讯(记者刘岚) 据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5日印发的通知,我省区域一(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雄安新区)、区域二(唐山、廊坊、沧州)城市于2月16日8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全面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2月17日起,近地面受偏南气流影响,温度回升,湿度增大,扩散条件持续转差,污染物积累,我省中南部和东部地区可能出现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区域一、区域二将达到橙色预警水平。该状态可能持续到22日左右。

通知提出,各市及相关成员单位按照《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区域一、区域二城市于2月16日8时全面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各市要与省重污染天气应急与预警中心加强会商,待本地空气质量持续转为良好以后可自行解除应急响应。

通知强调,各市要加强督导检查,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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