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播报

 

 

本报讯(记者张艺萌)2月16日开始,省生态环境厅在全省11个设区市、雄安新区和2个省直管县,组织开展为期12天的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执法力量前移,各市环保局在省环境综合执法局的统一指导下,按照本次行动的工作原则和工作内容,安排部署本辖区内的专项行动,整合市本级和辖区内各县(市、区)执法力量,采取混合编组,交叉执法的形式,全力聚焦涉气环境违法问题,开展执法检查,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原则,开展执法检查全覆盖,交叉执法、巡回执法、机动执法,严厉打击涉气环境违法行为。

各执法组将聚焦涉气企业突出环境违法问题,重点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错峰生产工作要求执行情况,工业企业特别是钢铁、焦化、水泥、玻璃、电力、垃圾焚烧、碳素等重点行业排污大户污染治理设施设置运行、达标排放情况,无组织排放管控情况,挥发性有机物管控情况,在线监测设施运行、参数设置规范、运营维护等情况逐一开展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依规立案查处,挂账督办,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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