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播报

    本报讯(记者苏梅芝)日前,我省印发《净土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以下简称《计划》),提出针对建设用地不同用途确定管控措施,严格用地准入,禁止向涉重金属相关行业落后产能和产能过剩行业供应土地。

    《计划》提出,要强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各市、县(区)政府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要根据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土壤环境质量评估结果、负面清单,合理确定污染地块的土地用途。城乡规划部门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要根据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土壤环境质量评估结果、负面清单,合理确定污染地块的土地用途,明确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必须符合规划用途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并征求同级生态环境部门意见,并将反馈意见作为附件随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批。

    《计划》强调,要严格土地征收、收回、收购监管。查询结果为疑似污染地块的,要委托第三方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估,并征求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意见。在开展土地收回、收购工作时,有关市、县(区)政府或相关部门要及时查询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对涉及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的,要记录查询日期和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结果,并征求生态环境部门意见,取得生态环境部门书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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