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播报

 

本报讯(记者刘岚)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1月10日至14日,我省东部和中南部地区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省生态环境厅提前预警,其间,全省共计检查企业6326余家(次),主要污染物减排24%左右,污染过程缩短1天,实现了“削峰缩时”,最大限度降低了雾霾给公众造成的影响。

为应对该轮重污染天气过程,我省提前启动应急响应,区域一(石家庄、保定、邢台、邯郸、衡水、定州、辛集、雄安新区)、区域二(唐山、廊坊、沧州)城市均提前启动了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预警期间,全省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5800余人(次),检查企业6326余家(次),查处各类环境问题757个,确保了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减缓了区域污染物累积速度。据介绍,预警期间,我省2万多家工业企业参与应急响应,7000余家涉及民生、民用领域或环境绩效水平高的企业未采取应急管控措施。

从实测数据看,本轮重污染天气过程持续时间缩短、实测污染峰值降低。重污染时间段为9日至14日,实测为10日至14日,减少一天。

据预测,近期还有污染天气光顾我省部分地区。21日至22日,我省大部地区扩散条件较好,空气质量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但个别城市受风场辐合影响,污染物短时累积,可能出现中度污染。

23日至24日,近地面风向转南且大气中层逐渐升温,扩散条件逐步转差。河北省北部地区空气质量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中南部地区空气质量以轻至中度污染为主,其中24日中南部部分城市可能出现重度污染。25日,受可能的冷空气影响,扩散条件逐步转好。

电脑版回到顶部
版权所有: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冀ICP备10208358号-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