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播报

  本报讯(记者刘岚)据生态环境部通报的2018年12月和1—12月空气质量状况显示,2018年1—12月,169个重点城市中,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变化幅度相对较好的前20名中我省占5席,其中,衡水市位居第三,综合指数同比下降18.4%。

  据监测数据统计,2018年12月,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7.0%,同比上升9.8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5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8.5%。1—12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9.3%,同比上升1.3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3%。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12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54.1%,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8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0%。1—12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50.5%,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6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8%。

  从空气质量同比改善程度看,2018年1—12月,169个重点城市中,哈尔滨、长春、衡水市等20个城市空气质量同比变化幅度相对较好;西宁、常州、信阳市等20个城市空气质量同比变化幅度相对较差。变化幅度前20名中我省占5席,其中,衡水市位居第三,综合指数同比下降18.4%,保定、邯郸分列第五六位,同比分别下降16.1%、15.4%;石家庄位列14名,同比下降13.6%,邢台位列18名,同比下降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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