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播报

河北青年报 2018-11-15 19:38:08

  记者15日从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河北省2018-2019年秋冬季第二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将于16日启动。

  本次执法检查行动时间为11月16日至30日,为期15天。检查范围为全省11个设区市、雄安新区和2个省直管县。按照方案,本轮执法行动将重点对扬尘污染防治、采暖季期间涉气企业错峰停限产措施执行等十个方面的情况开展现场执法检查。

  大型企业环境违法要省级立案查处

  根据行动方案,11月16日至22日,省、市两级执法组,将集中开展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行动,重点对施工工地、工业料场、矿产资源开采区域扬尘污染防治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各类涉扬尘污染环境违法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查处。

新闻通气会部署第二轮执法检查行动

  同时,检查第一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涉气企业错峰生产落实情况。对列入2018-2019年秋冬季错峰生产的钢铁、焦化、铸造、建材、碳素、有色、化工、医药(农药)制造等行业企业错峰生产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此外,涉气企业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达标情况也在检查之列。其中明确,对全省范围内钢铁、焦化、水泥等重点涉气污染物排放大中型企业,开展“预防式”、“服务式”、“体检式”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一般性环境管理问题,要求立行立改,对省级执法组检查发现的大中型企业,尤其是大型生产企业涉气环境违法行为,原则上全部省级立案查处。

  逃避监管的违法行为按照高限处罚

  本轮执法检查,涉气工业企业持证排污情况现场排查也是主要内容之一。

  其核查重点为钢铁、焦化、水泥、制药等行业企业持证排污情况。严厉打击无证排污、超总量排污违法行为,对未取得排污许可证违法排污的企业,立即责令停止排污,对拒不执行整改要求继续排放污染物的,依法实施按日计罚。

本轮检查范围包括全省11个设区市

  同时,检查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情况。其中明确,对未落实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的企业,按照无治污设施非法排污依法予以查处,对检查发现的污染防治设施缺失、不正常运行、逃避监管等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高限处罚。

  此外,对纳入各地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企业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联网情况进行现场抽查,对未按要求安装在线监测设施的重点排污单位,依法依规严厉处罚。同时,对在线监测设施参数设置规范情况、运营维护情况进行现场调查,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在线监测设施及数据异常、弄虚作假行为。

  各类突出问题要在媒体、网站曝光

  为了保障行动检查到位,在省级层面,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组成33个现场执法检查组,采取混合编组,异地执法的形式,驻市(含定州、辛集市)开展执法检查。

  同时成立市级交叉执法组,市县混合编组,按行政区划组成129个交叉执法组,确保行政区域内全部县(市、区)市级执法组驻点执法全覆盖。

  此外,拓宽信访举报途径。在畅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等举报渠道的基础上,在省生态环境厅网站设立“大气环境突出问题举报平台”,受理广大人民群众关于涉气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

  同时,在各省级主流媒体和省生态环境厅、各市政府、环保局官网发布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公告,公布专项行动期间投诉举报、廉政监督电话和举报网络,接受社会监督。

  ■文/河北青年报记者解保童

  ■摄/河北青年报记者王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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