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播报

 
 ( 2018-09-21 ) 稿件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调查观察周刊
  
 本报记者字强
 
 
  早餐每人每天128元,中餐、晚餐每人每天200元,合计每人每天528元……这是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去年6月29日至7月13日组织全省环保督察期间,督察组与丽江市政府办、丽江市接待办共同商定的餐食标准。近日,云南省纪委监委查明并向社会公开通报了这起督察组违规违纪案件。
  据通报,除了接受丽江市超标接待,督察组还存在其他问题。比如,在督察结束后,督察组人员均未向当地交纳伙食费,回单位后还按公务出差标准报销领取了伙食补助费和交通费;督察期间,有6名督察人员未交纳应由个人支付的洗衣费、房间电话费、损坏物品赔偿费。
  督察和落实一直是党中央谋划改革、推进改革的重要部署安排。督察是为推动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政策措施落地见效而采取的督导、检查、指挥、督办等一系列工作,是推进改革发展的利器。如果督察组无法严格要求自己,将会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以此来看,云南省纪委监委严格执纪、真查真办、公开通报的做法值得肯定,有助于维护督察工作的严肃性。
  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严把改革督察关”“督察是抓落实的重要手段”“改革推进到哪里、督察就跟进到哪里”,明确督察工作要“在是否解决了突出问题上下功夫”。对照总书记的指示,反观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组顶风作案的逻辑和不良影响,不禁令人愤慨和深思:肩负权威的督察组尚且“灯下黑”,又怎能确保真督实查,动真碰硬?督察利剑的威力削减,谁还会对督察组敬畏三分?
  督察组原本是自上而下督察基层工作,但一些地方的督察组人员却在反“四风”问题上败下阵来。这背后有两方面的诱因:一方面是督察组及其成员自身拒腐防变的免疫力不强,经不起考验。比如,有的督察组成员习惯于仗着督察的名义,乐于接受基层的“安排”,默许和纵容超标接待、赠送礼品、“盆景式督察”等各种不合规操作,贪图享乐,没有切实履行督察责任,使得督察工作走了样、变了味,严重削弱督察的威力,从根本上损害的是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另一方面是来自基层的“围猎”。“督察组来了,好吃好喝招待着,把他们伺候好了,准没事儿。”这是一些地方政府面对督察工作的小心思,个别部门和领导干部总想着用“糖衣炮弹”去“腐蚀”督察组人员,却不会摆正态度,依法依规接受督察。
  “打铁还需自身硬。”督察工作就是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不论是哪一级别、什么类型的督察,都应该深入一线、实事求是,既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又察认识、察责任、察作风,最终摸清情况、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确保党中央确定的改革方向不偏离、改革任务不落空,使改革精准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
  连续不断的“四风”案件一次又一次敲响警钟——监督执纪永远没有歇歇脚、松松劲的时候,全面从严治党必须真管真严、长管长严!只有瞄准“四风”问题的“风源”和“风向”,紧盯“四风”问题具体表现形态,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及时查找和发现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强化制度执行,才能真正从制度机制上防范“四风”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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