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播报

我省出台严禁环保“一刀切”指导意见
  

  本报讯(记者杨毅松)针对目前一些地方出现的为环保整治不顾群众生产、生活的极端做法,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河北省严格禁止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一刀切”的指导意见》,要求在重点领域和行业内禁止不分青红皂白“一刀切”。

  严禁“一刀切”包括10大重点领域和行业,首当其冲的就是严禁在民生领域环境管理“一刀切”。对于具有合法手续、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餐饮、洗涤、修理等生活服务业,不允许采取限制性停工停业。 同时,对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在气、电源不能充足保障的情况下,不搞“一刀切”,积极推动各种形式清洁替代,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严禁机动车限行“一刀切”,采取机动车限行措施,除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期间外,原则上不得采取单双号限行措施;对军队、警务、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环卫作业、市政设施维护、民生保障、执法、公交、客运、出租、燃气车辆及新能源汽车(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不实施限行措施。 此外,严禁对工业园区和特色产业“一刀切”,对各级政府正式批准设立的工业园区及其合法企业,不得简单要求停工停产;对其中达不到环保要求的工业园区及企业,要根据具体环境问题采取整改措施,不得不分青红皂白一律采取停产整治方式。

  严禁环境准入“一刀切”,根据环境改善目标和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判定依据,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合理优化开发布局,控制流域、区域开发强度。

  严禁“散乱污”企业整治“一刀切”。对手续不全、严重污染环境、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没有治理价值的企业,要坚决关停取缔;对有整改价值的企业,要严格监督管理,本着先停后治的原则,限期整改达标,整改验收后方可复产。

  严禁建筑施工工程停工“一刀切”,对于依法依规取得施工许可的各类建筑工程项目(含取得施工许可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与扬尘管控措施到位的情况下,秋冬季可以正常施工。 严禁错峰生产“一刀切”,各地要加强调查研究,对每一个涉污企业分析评估,依据环境管理目标需求,根据排放量及排放强度分级分类管控,建立秋冬季错峰生产企业清单(落实到工序、设备),制定错峰生产方案,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严禁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一刀切”。各地要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启动重污染天气响应措施(除国家要求和重大活动保障任务需要外),提前1至2天发布预警信息,给足企业应急响应准备时间,严禁擅自提高预警级别,扩大预警范围。 严禁督察执法检查“一刀切”,决不允许借中央、省级环保督察、专项督察、执法检查等名义采取一律停工停业停产的敷衍整改、机械整改、表面整改做法,以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和群众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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