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播报

  ■ 对所有涉水污染源进行一次全面排查
  ■ 行动实行“日上报” “周排名”“月通报”制度
  本报讯 (记者 郑伟)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为进一步加大对涉水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切实有效改善我省水环境质量,省环保厅决定自9月10日起至10月26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水环境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对所有涉水污染源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对工作开展不力、执法检查不到位、突出违法案件查办数排名倒数的地区针对性开展“解剖式”执法检查。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将瞄准影响我省水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坚持依法打击、精准打击,夯实环境执法基层基础工作,提升环境执法能力水平。专项执法检查分各市自查、整治提升和全省督查3个阶段,将对辖区内所有涉水污染源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尤其对城镇污水处理厂、重点涉水企业、入河排污口、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等进行严查,对河流县界考核断面水质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查找水环境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行动将实行“日上报” “周排名”“月通报”制度。行动中,各地将对照专项执法检查内容,及时上报执法工作动态,全面建立专项行动问题清单、处罚清单、整改清单、问责清单。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嫌超标排污、违法排污等问题,依照环保法及其配套办法,运用按日连续处罚、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查封扣押、移交司法等措施,严厉打击涉水环境违法行为,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同时,强化后督查及问题整改,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省环保厅将根据各市(区)自查情况开展暗访抽查,对工作开展不力、执法检查不到位、突出违法案件查办数排名倒数的地区针对性开展“解剖式”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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