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日报:1-6月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或PM2.5平均浓度同比改善幅度较大 衡水保定廊坊受到通报表扬
来源: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时间:2018-08-15
本报讯(记者段丽茜)省大气办8月13日发布《关于2018年6月份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排名情况的通报》,对今年上半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或PM2.5平均浓度同比改善幅度较大的衡水市、保定市、廊坊市予以通报表扬,对6月份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或PM2.5平均浓度同比改善幅度较大的邯郸市、衡水市、邢台市予以通报表扬。
通报对1-6月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或PM2.5平均浓度同比改善幅度较大的唐山市开平区、保定市莲池区、景县、衡水市桃城区、辛集市、饶阳县、唐山市丰南区、昌黎县、沽源县予以通报表扬;对6月份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或PM2.5平均浓度同比改善幅度较大的邯郸市永年区、饶阳县、邯郸市丛台区、隆尧县、磁县、巨鹿县、威县、南宫市、张家口市崇礼区、沽源县予以通报表扬。
通报对1-6月PM2.5浓度不降反升的18个县(市、区)予以通报批评,分别是:顺平县、保定市徐水区、唐山市丰润区、保定市满城区、曲阳县、涿州市、涞水县、唐县、高碑店市、博野县、安国市、武安市、无极县、怀安县、滦平县、承德市双滦区、隆化县、青龙满族自治县。对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所辖县(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或PM2.5月均浓度值同比不降反升累计两次的玉田县、迁安市、河间市、任丘市、迁西县、石家庄市藁城区予以通报批评。对非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所辖县(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或PM2.5月均浓度值同比不降反升累计两次的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