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段美)8月13日,河北省大气办发布《关于2018年6月份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排名情况的通报》,对今年上半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或PM2.5平均浓度同比改善幅度较大的衡水市、保定市、廊坊市予以通报表扬,对6月份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或PM2.5平均浓度同比改善幅度较大的邯郸市、衡水市、邢台市予以通报表扬。
通报对1-6月份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或PM2.5平均浓度同比改善幅度较大的唐山市开平区、保定市莲池区等9个县(市、区)予以通报表扬;对6月份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或PM2.5平均浓度同比改善幅度较大的邯郸市永年区、衡水市饶阳县等10个县(市、区)予以通报表扬。
同时对1-6月份PM2.5浓度不降反升的18个县 (市、区)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