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放垃圾清理完毕多措强化河长履职
( 2018-08-10 ) 稿件来源: 法制日报政府·经济
□ 本报记者 马竞 周宵鹏
就中央环保督察组在河北省定州市和石家庄新乐市大沙河河段,发现堆放垃圾、倾倒污水等问题,生态环境部曾予以通报,《法制日报》等媒体也进行了报道。问题曝光后,河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展开行动,推动问题整改。目前,石家庄、定州两市大沙河河堤垃圾已清理完毕。针对个别地区河长履职不到位、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河北省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强化河长履职。
就被曝光的问题,河北省河湖长制办公室核查发现,大沙河定州段垃圾由来已久,年初已列入河湖清理台账;新乐段垃圾量不大、分布零散,由于巡河未发现,考核中已经扣分。河北省委、省政府对曝光的问题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王东峰、省长许勤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面排查清理垃圾,对有关责任人坚决追责问责。6月28日,河北省级总河湖长、省委书记王东峰到定州市沙河大吴村段,现场检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要求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截至6月26日,石家庄新乐市共清理垃圾600余立方米,所有垃圾按要求进行了清理处置。定州市大沙河河道1.5万立方米主体垃圾已清理完毕,所有垃圾经过分类、打包等环节送至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同时,定州市集中开展河道垃圾全面清理攻坚行动,先后出动人力1100余人次、机械2300余台次,清理垃圾7万余立方米,该市河道垃圾已按时清理完毕。
对大沙河事件暴露出的个别地区存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河长履职不到位、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下一步,河北省将尽快印发省河(湖)长巡查制度,实现河长巡查常态化、规范化、实效化;进一步完善“大督查”机制,适时组织环保、水利、住建、农业等责任单位开展联合督查和随机暗访,督促下级河长全面履职、严格履职;细化年度考核方案,加大河长履职考核比重,科学评价河长湖长工作成效,进一步落实问责机制,对不作为、慢作为河长严肃问责,以考核问责倒逼河长履职尽责;加快编制“一河一策”“一湖一策”方案,为河长湖长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支持,持续推进河湖管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