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水利部要求,我省从4月起全面启动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治工作。整治工作涉及全省19个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查出的重点问题90个,其中工业企业问题6个、交通穿越问题8个、旅游餐饮问题10个、农业面源问题6个、生活面源问题51个、部队油库问题1个、其他问题8个。对排查出的问题,各市、县政府作为水源地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则,制定了环境违法问题整改方案。截至目前,已完成问题整治30个,其余60个问题正在按照时间节点有序开展清理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