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播报

 

    本报讯 (记者 刘文利)7月13日,唐山市公安局通报了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工作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唐山警方瞄准涉气、涉水、涉土壤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组织推进“利剑斩污”“雷霆行动”“清水蓝天”等专项行动,对涉及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截至目前,全市共立案侦办环境污染刑事案件7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7名;查处治安案件746起,行政拘留487人。成功侦办了一批社会影响强烈的案件,并及时移送检察机关进行公诉。

    唐山警方发布的典型案例为:

    丰润区丰润镇某村北炼油厂污染环境案。6名嫌疑人在丰润镇某村北一无名厂院内,用废油渣加热提炼沥青油,造成环境污染,经鉴定,该案造成环境损失达500多万元。目前,6名嫌疑人已被移送检察院起诉。唐山市检察院对该案进行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梁某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今年3月,犯罪嫌疑人梁某非法拆解收购废矿物油桶,在拆解过程中,桶内油脂无组织外流导致地表土壤严重污染,经鉴定,该案造成环境损失达69.4万元。目前,该案已被移送起诉。唐山市检察院对该案进行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张某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张某非法拆解废旧铅蓄电瓶,将含有金属铅的废旧蓄电池酸液非法倾倒至丰南区一出租院内的渗坑,严重污染地表环境,经鉴定造成环境损失达12万元。目前,张某被丰南区检察院逮捕。唐山市检察院已经立案进行调查,准备进行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陈某等炼油污染环境案。今年3月至5月,陈某雇佣他人在迁安市杨店子镇某村一废弃院内,利用废轮胎炼油。陈某指使陈某四将产生的油水混合物排放到车间外北侧的坑内,将大量残渣置于厂院内,造成环境污染。目前,两名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唐山市检察院已经立案进行调查,准备进行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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