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播报

 

盛玉雷

《 人民日报 》( 2018年07月09日   05 版)
 
 

  通过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环境治理制度,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可持续的内生动力

  

  进入7月,第一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已接近尾声。这场覆盖10省(区)、问责近2000人的环保风暴,不只是核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总体落实情况、重点环境问题具体整改情况,更将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和推进情况列入督察重点,从制度层面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驾护航。

  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这已经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广泛共识。党的十八大以来,污染防治力度之大、制度出台频度之密、监管执法尺度之严、环境质量改善速度之快前所未有。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等宏观层面纲领,统筹生态文明建设全局;到实施“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陆续出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中观层面制度,生态环保执法监管力度空前;再到推行河(湖)长制、禁止洋垃圾入境、开征环保税等微观层面安排,覆盖生态保护神经末梢……不断完善生态文明的制度体系,不断推进环境治理现代化,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提供了制度保障。

  “少数人靠觉悟,多数人靠制度。”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既要强调真刀真枪、真抓严管,让环保利剑时刻高悬,也要提防治理“一阵风”、整改“一刀切”,不搞“运动式执法”。这就需要发挥制度管根本、管长远的作用,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实际上,通过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环境治理制度,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可持续的内生动力,这是一种全新的环境治理思路,也是在生态环境领域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努力。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关键在真抓,靠的是严管。揆诸以往,为什么一些偷排偷放现象屡禁不止为什么一些污染行为明知故犯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执法失之于软、失之于松,制度成为中看不中用的稻草人。与之相比,正是因为对违法现象从过去的有心无力到而今敢于动真碰硬,曾经“大海捞针”的督察方式现在变得有的放矢,以前含糊其词的信息公开如今指名道姓、措辞严厉,大幅增加违法违规的成本,让各项环保制度具有了雷霆万钧的震慑力。可见,再完备的制度设计,倘若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只会成为空中楼阁。唯有狠抓落实,力求实效,才能彰显环保法规钢牙利齿的威力,让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无处藏身。

  正因此,实现环境治理现代化,既需要实现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善于进行顶层设计、更加注重建章立制,也需要实现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着力提升治理效能、更加注重制度实施。这就需要我们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两个方面进行突破:一方面,要解决体制不健全、制度不规范、法规不严密等问题,加快制度创新、增加制度供给;另一方面,强化制度执行,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既有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又有最刚性执行、最扎实落地,才能真正实现环境治理现代化,确保生态文明建设行稳致远。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是一场大仗、硬仗、苦仗。打赢这场攻坚战,需要用制度来落实我们的决心与信心、协调我们的理念与行动。长远来看,中国的生态文明建设不仅能带来环境的改善、生态的优化,也不仅贡献了生态文明理念,更将丰富生态治理的模式和制度体系,丰富人类制度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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