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查四改”具体为:一查责任是否落实,整改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二查管控措施是否落实,整改“六个百分之百”落实不到位问题;三查交办问题是否改正,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问题;四查执法检查是否表面化,整改不严不实问题。
通知要求,要把扬尘污染治理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各级住建、城管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真正抓,强力抓,抓问题,抓症结,坚持整体谋划治理和具体现场控尘措施两手都要硬。切实强化建设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加大扬尘执法频次和执法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聚焦问题,加强执法,健全扬尘治理长效机制。各地要通过“四查四改”,深入剖析扬尘污染症结,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处罚清单、效果清单,实现边查边改,即查即改,推动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地落实。实行清单管理,加大督导巡查、暗查和处罚力度,保持依法严惩高压态势。对未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未制定整改计划及未按计划完成整治的,从严从重处罚,并将行政处罚情况及时通报曝光。
认真做好扬尘污染专项整治。严格建筑施工现场管理,重点推进建筑工地施工过程中“六个百分之百”,加强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和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治理工作,强化在建项目现场执法检查。加强城市道路两侧扬尘整治,推进城市公共区域绿地建设,重点对长期未开发建设的裸地,实施绿化或硬化。对城乡接合部进行拉网式排查,依法拆除清理违法违章建筑,全面清理非法倾倒建筑垃圾和其他废料废物。强化城市道路扬尘控制,深入开展“洁净城市”创建,全面推行“以克论净”考核标准,构建环卫保洁量化指标管理体系和考核机制。未铺装道路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铺装、硬化或定期施洒抑制剂以防止道路扬尘。严格渣土运输车辆管理,按照规定时段和路线行驶,严禁渣土车超高、超量装载,不密闭不得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