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河北基层环保力量“一竿子插到底”:7月底前所有乡镇都要建环保所
来源: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时间:2018-05-10
经济观察网 记者 董瑞强
这意味着河北省将把基层环保力量“一竿子插到底”。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对经济观察网表示,把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专门机构设在乡(镇、街道),不仅有利于加强基层环保力量,而且还可以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统筹推进城乡生态环保工作协调发展。同时,这也是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
该负责人解释称,一直以来,农村居民治污意识相对滞后,环保力量也非常薄弱,特别是乡镇一级没有形成专门的环保机构和相应机制,所以基层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在管理上有相当难度。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认为,今后要推进农村居民生态环境保护观念转变和环保意识增强,更重要的是健全基层环保组织体系。也就是说,地方政府部门要有延伸至农村的具体环保机构及责任人,已明确的治污目标要落实到具体责任主体上,形成县、乡(镇)、村联合开展专项治污行动的局面。同时,还要建立相应责任考核制度及奖惩机制。
河北省各乡镇成立环保所的主要职责是:承担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能,主要负责大气、水、土壤及其他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以及自然生态保护工作、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协调工作等。环保所配合县(市、区)环保分局开展环境执法,对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巡查。
根据要求,河北省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环保所建设负总责。由于基层生态环保工作比较复杂和艰巨,工作人员应尽量从素质高、能力强的年轻干部中调配。河北省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保工作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保工作。
与此同时,河北省还要求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和雄安新区管委会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本行政区域的乡(镇、街道)环保所建设,加快推进环保所全覆盖。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河北省要求各县(市、区)对环保所实施年度考核。对于连续3年考核均为优秀的环保所所长,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在提拔使用干部时要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