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播报

 
 

本报讯(记者刘岚)4月1日起,《生活垃圾填埋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医疗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等两项河北省地方标准将正式实施。污染物排放限值大幅严于国标的地标出台,不仅适应现阶段环境精细化管理的需要,也将倒逼相关行业规范建设,主动提升污染防治技术,对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我省生活垃圾填埋场数量较多,初步统计有100余家,医疗废物处置机构有12家,目前污染物排放执行的都是多年前的标准,基于当时的技术水平设定等问题,有些限值现在看来过于宽松。

此次出台的两项地标污染物排放限值与国家标准相比大幅加严。在《生活垃圾填埋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明确有组织排放源控制项目为臭气浓度,限值为1000,与国标限值2000相比,收严了50%;周界监控点恶臭污染物控制项目氨,限值为0.2mg/m3,与国家最严的一级标准1.0相比,也更加严格,由此恶臭污染物的控制效果将非常明显,大大降低恶臭扰民问题。

同样,《医疗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为20、100、400,比国家标准65、200、500更加严格;重金属类基本上是加严了50%,如汞及其化合物,地方标准是0.05,而国家标准是0.1;对二噁英类的控制,从国家标准的每立方米0.5毒性当量收严到了每立方米0.1毒性当量。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求,该标准强制要求我省医疗废物焚烧处置机构产生的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得外排,避免对水生态环境产生影响。

据介绍,这两个标准均为我省首次制定,是国内首个针对生活垃圾填埋场恶臭污染物排放及医疗废物焚烧控制制定的地方标准。标准中污染物控制项目和排放限值更具针对性,操作层面在以往规定的分析方法基础上,又引入了近几年国家新颁布的高灵敏度、高分辨率的高端精密仪器分析方法,新方法检出限低,能更好地为环境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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