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河北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普查的对象和范围看这里
来源: 时间:2018-02-14
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 胡晓梅 摄
长城网2月13日讯(记者 胡晓梅)2月13日,河北省环保厅召开《河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了河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
按照《实施方案》,全面掌握河北的各类污染源基本信息,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分布,建立健全污染源基本信息数据库,为环境管理和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是此次普查的工作目标。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
普查对象为河北省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普查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普查内容为普查对象基本情况,生产活动水平,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和综合利用情况,各类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等;
针对河北产业结构重、污染重等特点,将火电、钢铁、水泥、焦化、玻璃、制药、印染、制革、化肥、石化、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工业园区、危险废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增列为河北省普查的重点,来满足河北环境治理和管理的需要。
此次普查工作中,将对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和移动源,分别确定了不同的普查方式。首先是建立普查基本名录库和确定抽样调查对象;然后是根据名录库和抽查名单进行现场调查、监测和核算;第三是通过系统采集报送、数据审核汇总。
据介绍,2017年河北环保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环境污染恶化状况得到有效遏制。但要真正达到“治本”的成效,还必须全面掌握环境污染源底数,而普查是最有效的方法。只有全面掌握环境污染源底数,才能进一步实现精准治污、科学治霾,制定更加有针对性的长效污染防治措施。
河北省环保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原庆丹介绍,此次普查工作,明确了完成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细化了普查整个过程的具体工作,如:清查建库、入户调查、数据汇总的具体时间,使得我省的普查实施方案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而且更注重数据和结果应用。河北要通过污染源普查工作全面掌握我省污染源数量、行业结构、区域分布、主要生产设备及生产情况、污染物产排量等内容,构建河北污染源环境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以污染源普查为基础的更精准的环境管理和环境执法。
据悉,此次普查工作被纳入政府目标考核。通过工作目标考核,将进一步推动污染源普查工作在各市、县的开展,解决“上热下冷”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