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播报

  河北省沧州市督查组

  1月16日,督查组对东光县沧州意达花纸印刷材料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锅炉有余温,压力表有压力;生产线电机、加热装置均有温度,未按照沧州市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要求停产。督查组已将检查发现的问题移交当地相关部门处理。

  1月16日,督查组对吴桥县河北中实建材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现场有喷漆的钢架,喷漆工序未安装VOCs污染治理设施,有机废气直排。督查组已将检查发现的问题移交当地相关部门处理。

  1月16日,督查组对河间市正和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自动监测设施不正常运行,经达标检查小组监测,二氧化硫手工监测浓度为93.33mg/m3,自动监控设备监测浓度为53.88mg/m3,仅为手工监测值的57%,超出误差范围(±20%)。督查组已将检查发现的问题移交当地相关部门处理。

  河北省邢台市督查组

  1月16日,督查组对沙河市奥鑫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按要求安装VOCs污染治理设施,烘干设备正在运转,冷却水正在循环,车间内异味较重。督查组已将检查发现的问题移交当地相关部门处理。

  1月16日,督查组对柏乡县晨光纸业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经达标检查小组现场监测,15吨燃煤锅炉外排烟气中氮氧化物浓度为233mg/m3,超过《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200mg/m3)。督查组已将检查发现的问题移交当地相关部门处理。

  山西省太原市督查组

  1月16日,督查组对太原市民营经济开发区热力中心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正在生产,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2台90蒸吨燃煤锅炉配套的除尘及脱硫设施均已腐蚀破损,总排口有明显黑烟。督查组已将检查发现的问题移交当地相关部门处理。

  山西省长治市督查组

  1月16日,督查组对长治县隆昌煤业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3台重型柴油车(均为国3排放标准)正在煤炭料仓内运输作业,在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项目清单内,未严格按照《长治市2017年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禁止高排放车辆运输,限制国4、国5运输车辆的50%。督查组已将检查发现的问题移交当地相关部门处理。

  1月16日,督查组对郊区长治市康得药业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长治市禁煤区范围内,1台0.12蒸吨锅炉和1台0.07蒸吨锅炉正在使用,未严格按照长治市郊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禁止使用煤焦燃料的通告》要求,于2017年9月底前完成2台燃煤锅炉的拆除。督查组已将检查发现的问题移交当地相关部门处理。

  1月16日,督查组在郊区现场检查时发现,郊区一无名机械加工厂正在生产,未配套建设喷漆房和VOCs污染治理设施,露天喷漆,有机废气直排。督查组已将检查发现的问题移交当地相关部门处理。

  1月16日,督查组长治县顺意洗煤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经查阅公司生产日报表,自长治市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以来,该公司一直处于运输状态,未严格按照长治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停止运输。督查组已将检查发现的问题移交当地相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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