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播报

 

资料图:河北省规定2018-2020年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基准价格。

      长城新媒体1月8日讯(记者 张秀娟)根据《河北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日前联合下发通知,明确河北省2018-2020年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基准价格。

  通知指出,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基准价格:二氧化硫5000元/吨,氮氧化物6000元/吨,化学需氧量4000元/吨,氨氮8000元/吨。通知强调,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基准价为交易底价,市场成交价不得低于交易基准价。

    作者:张秀娟

电脑版回到顶部
版权所有: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冀ICP备10208358号-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