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根据《河北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试行)》,2017年7月27日至8月15日,省委、省政府第九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张家口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形成督察反馈意见。
督察组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张家口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理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在北京携手张家口成功申办2022年冬奥会以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不断加大,政策举措不断强化,推进机制不断完善。尤其是新一届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张家口重要讲话,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以完成三大历史任务和交出两份优异答卷为重点,制定实施了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张家口市围绕构建“绿色生态体系、绿色能源体系、绿色城镇体系、绿色产业体系”,会同清华大学环境学院编制了《张家口市空气质量提升规划研究报告》和《张家口市空气质量提升规划实施方案》,制定并实施《张家口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情况考核细则》《张家口市空气质量考评奖惩办法》,在全省率先达到了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2014-2016年空气质量连续三年被省政府考核为优秀等次。2016年全市水环境污染治理目标完成情况位居全省第一。大力进行结构调整,2012-2016年,高耗能传统产业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从59%下降至40%,服务业占经济总量的比重从41%提高到44.6%,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年均下降4.6%。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9%,2014年获河北省第一个“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督察组指出,张家口市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压力传导不足、责任落实不够、工作不到位等问题依然存在,与建设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以下简称“两区”)的功能定位相比,与举办冬奥会的标准要求相比,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一是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程度有待提高,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尚需加强。有些干部认识不高,理解不透,安于现状,缺乏担当;有的县(区)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研究不多,督导不力,没有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制定督导方案,没有制定考核办法,有的乡镇党委、政府研究环保工作频次过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存在慢作为、低标准,部分市、县印发“1+19方案”滞后,对待交办问题不够严肃认真,一些工作放宽完成时限。非法污泥堆放点取缔工作,将省规定的完成时限推迟3个月。
二是职能部门主动性不强,没有形成生态环境治理的合力。市、县(区)有些职能部门存在执行环保政策“打折扣”,落实环保政策“中梗阻”,对环保工作任务“躲着走,绕着走”,甚至对上级分解的环保工作不认领,对存在的环保问题不认领,错误地认为环保工作是环保部门的事,“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落实不到位;有的部门对全市医疗废物的日产生量、处置量底数不清,对未集中处置的医疗废物产生量、处置方式、去向均不掌握;有的部门对地热矿产资源、畜禽养殖、污水处理厂等企业监管不到位,全市仅颁发3家地热资源采矿企业许可证,19个污水处理厂长期总氮超标。有的部门对工业企业料场、料堆仓储棚化工作管理不严不实,履职不到位;有的部门对建筑渣土运输扬尘整治、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工作不认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建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陶北营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建设有崇礼区鸿运碎石厂等5家采砂厂,在禁采期继续生产,均无环保手续。有的县漏报瞒报粘土砖瓦窑企业,有的关停取缔粘土砖瓦窑企业滞后省要求近两年。
三是环境质量形势不容乐观,生态环境问题依然存在。部分空气质量指标同比上升,2017年1-7月,市区空气质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优良天数减少11天,轻度污染增加3天,中度污染增加2天,重度污染增加2天;PM2.5、CO、O3同比分别上升17.2%、16.7%、8.1%;水环境存在安全隐患,洋河八号桥自动站总磷浓度2016年比2015年上升21.4%。全市29个水功能区中有2个禁止设置入河排污口水功能区,目前禁止区内有5个入河排污口;生态环境问题不容忽视,全市沙漠化土地面积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3%,占全省沙化土地面积的44.1%;全市矿山恢复治理工作滞后,生态破坏等生态问题,全市水土流失面积达1.35万平方公里;生态环境敏感区重开发、轻保护,泥河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建有490米的栈道,还有848.922米道路穿越核心区,小长梁遗址核心区和缓冲区建有观景平台,小五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有7473米道路,国家级湿地周边有多处旅游、餐饮项目,保育区内有放牧行为。
四是环保投入资金不足,环境基础设施欠账多。督察期间,城乡垃圾、污水等生态环境问题占举报总量的31.8%。全市大部分污水处理厂没有再生水工程,没有完成污泥处置提标工作,主城区生活污水排放量已超过鸿泽污水处理厂的设计能力,致使部分城市生活污水直接排入东沙河;市区每年有近20万立方米建筑垃圾未得到有效处理,露天堆放在城市郊区;张家口市大部分农村没有污水处理设施,大量农村生活垃圾没有收集处理。
五是工作进度滞后,部分环保重点任务难以完成。煤炭消费不降反升,到7月底,全市城镇清洁供暖工作完成任务的34.3%,农村散煤治理工作完成任务的14.6%。今年省下达减煤任务为全社会削减20万吨,上半年5家发电企业发电量增长较快,煤炭消费为624.4万吨,同比增长约120万吨,导致全市规上工业煤炭消费量大幅增加,到年底完成目标任务难度极大;“散乱污”企业整治进度慢,辖区内还存在未登统“散乱污”企业。自备井关停进展缓慢。按规定应在2016年底前关闭所有自备井,目前,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221眼,只关闭96眼。
六是部分企业污染治理水平低,违规违法问题依然存在。市、县(区)垃圾填埋场普遍存在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部分垃圾填埋场水污染物排放口设置不规范,未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及未与环保部门监控中心联网等问题;市城洁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日均处理能力8吨左右,存在超负荷运行情况,超资质违规处理化学性、药物性医疗废物;宣钢公司存在着焦炭产能压减任务无实质进展、部分项目违规生产、大面积料堆未完全苫盖和无组织排放等问题。
督察组要求,张家口市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紧紧盯住2022年冬奥会环境质量承诺目标,不断加快建设首都水源涵养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步伐。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张家口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要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到全局的突出位置,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责任,主动作为,真抓实干;要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上下连责”要求,构建部门协调、上下联动的大环保格局;要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前达到冬奥会承诺空气环境质量指标,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加强水源地保护,保护群众饮水安全,全面完成植树造林任务,大力治理草原退化、沙化、盐碱化,强力保护好各类自然保护区,构筑护卫北京的绿色屏障。
督察组强调,张家口市委、市政府应根据《河北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试行)》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并在6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了梳理,并按有关规定分别向省有关部门和张家口市委、市政府进行了移交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