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日报:10月1日至11月28日全省平均PM2.5浓度同比降低25.3%,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5天
来源: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时间:2017-12-07
本报讯(记者段丽茜)从省环保厅了解到,今年秋冬季以来,我省各地通过落实《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意见》及18个专项实施方案等强化措施,10月1日至11月28日,全省平均PM2.5浓度比去年同期降低25.3%,优良天数比去年同期增加9天,重污染天数比去年同期减少5天。
数据显示,10月1日至11月28日,全省平均优良天数为39天,达标比例为66.1%。其中石家庄市优良天数为28天,较去年同期增加13天。全省平均重污染天数为2天,较去年同期减少5天。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数为3天,较去年同期减少20天。
省气象局环境气象中心高级工程师赵玉广介绍,10月份华北地区冷空气活动偏弱,我省气象扩散条件较为不利。11月以来华北大部地区气象扩散条件较好。
“10月份在气象条件不利的情况下,我省空气质量仍有改善,说明‘人努力’取得一定效果。”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主任王晓利说,今年我省综合整治“散乱污”企业、推进散煤清洁化替代、治理重点行业污染、防治机动车污染,使大气污染物排放基数得到有效控制,污染物浓度高值区间明显下降。
秋冬季以来,为应对重污染天气,我省各市采取了采暖季错峰生产、轮流生产,以及通用减排措施、临时性减排措施等。对钢铁、焦化、铸造、建材、碳素、医药农药等行业采取了采暖季错峰生产措施。对一般产能过剩行业企业,在采暖季实施轮流错峰生产。通用减排措施包括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等作业;城市建成区停止土石方作业,城市主干道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实行机动车限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