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播报

  明年1月31日前,河北省所有正常经营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完成监控设备安装和联网

  从河北省环保厅了解到,为有效遏制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活动,河北省将全面推进危险废物智能监控体系建设,明年1月31日前,全省所有正常经营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完成监控设备的安装和联网;明年6月30日前,全省所有危险废物重点产废单位、自行利用处置单位、收集单位和豁免管理经营单位,完成监控设备的安装和联网。

  河北省提出,在重点产废单位的产生、贮存、物流通道等重点部位,以及经营单位、收集单位、自行利用处置单位、豁免管理经营单位的人车通道、贮存设施、经营设施、污染物排放口等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智能地磅、电子液位计等设备,集成视频、称重、贮存、工况和排放等数据,并将有关数据实时传输至全省固体废物动态管理信息平台。

  新建或复产的危险废物重点产废单位和自行利用处置单位,以及新建或恢复经营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豁免管理经营单位,均须按规定完成智能监控设备的安装、联网。对未完成的,各级环保部门不得为其颁发排污许可证,不得准许经营单位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

  同时,河北省将全力推进禁止洋垃圾入境和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等,严厉查处各类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

  河北省将严格管控各类废旧资源加工利用企业,严厉打击惩处各类固废危废非法倾倒处置犯罪行为。省环保厅要求,各地环保局要立即组织排查,全面建立督查排查台账和重点企业环境监管档案。对问题企业,要全部挂账督办、验收销号,做到环保不达标不生产、不安全不生产,彻底消除问题隐患。

电脑版回到顶部
版权所有: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冀ICP备10208358号-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