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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对海兴县污水处理厂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

针对该起案件,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明确要求,海兴县人民政府要对环境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到位,涉嫌环境污染犯罪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水处理达标后排放,杜绝不达标水体入河;要加快城市生活污水、雨水管网补短板,建立运行维护长效机制,切实提升城市生活污水收集效能,降低雨季排污环境影响;要紧盯海兴污水处理厂收水、运行、达标排放等环节开展排查整改,确保长期稳定规范运行;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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