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动态

6月15日上午,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全省自然生态保护工作视频会议。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梅世彤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自然生态保护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重要批示,为做好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科学指引下,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积极适应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后任务要求,切实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全省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职责,推动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会议强调,当前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自然生态保护工作会议要求,切实履行好生态环境系统外部监管、统一监管职责,以强烈的使命担当,持续提高工作能力水平,推动工作不断取得新进步。

会议指出,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监管是建设美丽河北的必然要求,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必然要求。要深刻理解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监管的重要意义和内涵要求,准确把握生态环境系统生态保护修复监管的职责定位和方法路径,突出问题导向,围绕发现问题、交办整改、监督执法、督察问责这条主线开展工作。要从发现问题入手,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开展监测和针对性评估,既要用好常规生态监测方法和手段,更要用好现代化遥感监测手段,不断提高监测主动发现问题能力。要着眼推动问题交办整改,建立生态环境系统内部工作协同机制和部门间协同机制以及省市县联动机制,确保问题有效交办并推动整改到位。要强化监督执法和督察问责,充分发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用,进一步强化“绿盾”行动,严肃查处生态环境破坏行为。

会议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推进美丽河北建设的关键时期,做好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工作十分重要。要深入学习贯彻全国自然生态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不懈开展好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工作。一要全面推进生态状况保护成效评估,着手谋划全省生态状况变化调查评估,完成省内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自评估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评估,继续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三北”工程等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开展动态监测和评估。二要加大生态破坏问题查处力度,持续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行动,不断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内生态破坏问题监督,对自然保护区和生态生态保护红线内重点问题加大督办力度,确保整改到位。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对发现的生态破坏问题依法严厉查处。三要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落实《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要求,制定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计划,推进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工程。四要深入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发挥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载体平台作用,加强创建过程指导和常态化监管,保障创建质量成效,为美丽河北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五要探索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支持各地依托“两山”基地,开展生态产品调查监测、价值评价、经营开发、保护补偿、评估考核等工作,宣传推广各地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探索更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六要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不断扩展功能,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监管领域能力建设,提高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和能力。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何立涛主持会议。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和雄安新区管委会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及处室负责同志,各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党组书记、厅长梅世彤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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