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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有力推进全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工作,5月20日至24日,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在我省衡水市举办了2024年第一期生态环境法治培训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部门从事法规与标准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

5月21日上午,在衡水市委党校举办了开班仪式,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副司长燕娥作开班动员讲话,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王晓晨出席会议并致辞。培训班重点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针对环境污染犯罪司法解释、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排污许可管理以及海洋环境保护等专题讲解。培训中还安排了经验交流,我省衡水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星作典型发言。

培训期间,燕娥副司长一行赴邢台调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情况,对生态环境普法基地及环境损害修复现场进行实地考察;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专门汇报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工作。

此次培训内容丰富、覆盖面广、指导性强,为今后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工作坚定了方向,拓展了思路,取得了预期效果。

为增强培训效果,我省组织各设区市(含定州、辛集)、雄安新区管委会、重点县(市、区)生态环境局法制工作分管同志、法制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及相关工作人员同步参加了培训及相关座谈研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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