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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约谈办法》有关规定,4月26日,省生态环境厅就海兴县污水处理厂涉嫌存在环境违法问题对海兴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公开约谈,副厅长赵宪伟出席会议,厅执法局、督察办、水处、海洋处以及沧州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此次约谈会。

会上,共同学习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污染防治重要指示精神,通报了海兴县污水处理厂有关环境问题,海兴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海兴县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作表态发言。

最后,赵宪伟副厅长从高站位认账、高标准查账、高效率督账、高质量改账四个方面提出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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