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与天津市签订新一期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
来源:水生态环境处 时间:2023-01-13
1月11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共同组织召开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推进会,组织相关省市签订补偿协议,推动地方高质量建设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会上,津冀两省市签订了新一期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
引滦入津工程是新中国第一个跨流域、跨省市大型引水工程,在工程建成通水40周年之际,津冀两省市签订新一期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时间特殊、意义重大。2016年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立以来,河北省在推动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功能区修复、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领域持续发力,补偿目标顺利实现,承德、唐山两市累计获得省以上和天津市生态补偿金27亿元。近年来,2个出境考核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Ⅱ类,有力保障了天津用水安全。
新一期生态保护补偿协议的实施年限为2022年至2025年,每年天津市安排1亿元左右,河北省安排1亿元用于引滦入津生态环境保护。资金主要用于引滦入津上游地区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等保障协议履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