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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开展《河北省港口污染防治条例》送法宣讲活动

9月27日,省生态环境厅海洋生态环境处组成宣讲组赴沧州渤海新区开展《河北省港口污染防治条例》送法宣讲活动。宣讲组对制定《条例》的背景作了介绍,对《条例》的主要内容、制度规定、生效时间等进行了解读,并在会后进行了送法赠书活动。与会港口企业和港口经营人纷纷表示,将《条例》作为企业近期重点学习资料,认真贯彻落实,为我省海洋生态环境提升做出应有贡献。

宣讲会后,省生态环境厅海洋生态环境处有关同志就《条例》的贯彻执行及部门间的配合等事项,与参会的有关部门进行了座谈讨论。

沧州市生态环境局及黄骅分局、海兴分局、渤海新区分局,沧州市港航局、沧州海事局,及20家港口企业、港口经营人的同志分别参加了宣讲会和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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