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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退后十”工作部署,助推邯郸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按照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2022年9月6日,由环境监察专员陈恩惠同志带队,进驻邯郸市,开展为期25天的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专项监察以督政为主、查企为辅,采取查阅资料、走访问询、现场核查、个别谈话的方式,对邯郸市大气污染防治推进情况开展督察。

9月7日上午,召开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组督察邯郸市汇报动员会议。督察组组长陈恩惠专员作了讲话,副组长王海燕同志就专项督察工作提出有关要求,会议由邯郸市政府领导高和平同志主持并就邯郸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作了汇报。

会议强调,此次督察的目的是压紧压实邯郸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聚焦问题,把脉会诊,协调联动,一体推进,巩固拓展邯郸市“退后十”成果。

会议要求,一是提高站位,坚定信心,坚决打好打赢“退后十”攻坚战。邯郸市要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把空气质量“退后十”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作风、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举措,强力推进、坚决完成省委省政府交给的政治任务。二是压实责任,边督边改,全力推动综合治理措施落实落地。邯郸市要对督察交办问题,坚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切实做到整改一个问题、规范一个领域、完善一套机制、堵塞一批漏洞,全力推动邯郸市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落地,进一步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三是周密部署,严督严查,确保此次专项督察取得扎实成效。督察进驻期间,聚焦邯郸市突出问题,随时发现问题,随时向有关部门和县(市、区)交办,同时转交邯郸市政府督办。对问题突出的部门和县(市、区),将进行公开约谈,曝光一批大气污染问题典型案例,对监管缺失、履职不力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提出问责建议。

专项督察组全体成员,邯郸市市直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各县(市、区)政府主要和分管负责同志以及县(市、区)直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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