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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深入落实厅党组《关于深化生态环境监察管理改革的意见》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深挖改革潜能,强化党建引领,完善监察机制,实现“三个加强”、做到“三个统筹”、突出“三个注重”,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监察工作效能。

实现“三个加强”,发挥党组织引领保障作用。第一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深入贯彻落实厅党组关于生态环境监察管理改革的重要部署,加强党的建设,全面提高了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一专员办党总支和各处党支部,根据人员调整情况,严格按程序及时增补党总支委员,改选各党支部,为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发挥党组织引领保障作用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党总支和各支部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迅速建立健全各项党建工作制度,严肃认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全面提高党总支及各处党支部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三是加强廉政监督。配齐党总支和各支部纪检委员,党总支副书记兼任纪检委员,各支部明确一名委员负责纪检工作,纪检委员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进行全过程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做到“三个统筹”,切实提升生态环境监察效能。第一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在创新监察工作方式方法、提高监察效果上力求突破,各处室在履行好各自工作职责的基础上,统筹全办力量开展监察工作。一是中心工作统筹安排力量。在落实石家庄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后十”等厅党组中心工作时,由专员统一调度,集中全办人员力量开展工作,确保厅党组中心工作不折不扣落地见效。二是日常监察统筹调整人员。日常监察工作中,结合各处工作任务量,针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问题,按照职责分工,以主责处室为主,及时统筹调整综合处、监察一处、二处人员,互为补充,集中优势兵力开展工作,确保日常监察工作效果。三是同一任务统筹时间安排。在落实同一监察任务时,监察一处、二处统一时间安排,确保全办工作步调一致,高效开展。

突出“三个注重”,不断完善生态环境监察机制。第一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紧盯重点任务,聚集督政主责,不断健全完善监察工作机制。一是注重监察工作计划性。紧紧围绕厅党组中心工作,年初制定年度监察工作计划,每月制定具体工作计划,经厅党组研究同意后抓好落实。每月召开主任办公会专题听取各处月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研究确定下月监察工作计划,确保生态环境监察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二是注重工作机制规范化。坚决落实“三联”工作法和包片联系工作机制,专员办主任和监察处长列席派驻地市县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会议,探讨环境监察工作人员定期轮岗、交叉监察工作机制。三是注重内部管理制度化。结合工作实际,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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