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召开沧州市水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会
来源:第五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 时间:2019-11-13
11月12日上午,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就9月17日至9月27日督察沧州市水污染防治情况召开反馈会。会议由沧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梅世彤主持,督察组组长张贵金通报了督察情况,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赵军讲了意见,沧州市委书记杨慧作了表态发言。沧州市“四大班子”有关领导,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督察情况。督察认为,沧州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契机,科学实施水环境污染治理,聚焦重点强力施策、精准发力,沧州市水环境质量呈现向好趋势。同时指出,沧州市在重视程度、河长制落实、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作推进等方面仍存在差距,河流污染问题依然比较突出,水污染防治工作亟需提标提速,攻坚克难。
赵军强调,要思想认识到位,将督察整改作为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打通认识关;要组织领导到位,建立组织领导和责任体系,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和责任,各级各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加强协调联动,构建大环保格局;要整改落实到位,实行台账管理,挂图作战,逐问题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督察问责到位,实施精准问责,避免泛化问责,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问责,切实打通生态环境保护“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