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9项行政审批事项正式进驻省政务服务大厅办理
来源: 时间:2019-07-19
河北省政务服务大厅于7月16日正式启动运行,“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等9项行政审批事项正式进驻省政务服务大厅受理、审批。为保障有关工作顺利衔接,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关于已进驻省政务大厅审批服务事项办理地址变更的公告》,对进驻省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的9个事项集中办理提出有关要求。具体事项办理要件和材料提交等,登录河北政务服务网和河北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中查询有关审批事项的服务指南。进驻省政务服务大厅的9个审批事项如下: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审批;
2.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3. 固废跨省贮存、处置审批;
4. 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
5. 在野外进行放射性同位素示踪试验审批;
6. 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
7. 出具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手续;
8. 出具排污权抵押贷款登记手续;
9. I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备案。
7月16日之后,省生态环境厅原政务服务大厅不再受理上述9项审批服务事项,7月15日之前在省生态环境厅受理的在办事项,将在7月底前按原程序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