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上午,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河北省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情况通报排名和奖惩问责办法(试行)》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赵军出席发布会,向媒体介绍了《办法》制定与实施的有关情况。省生态环境厅环境监测与应急处处长孙志强、水环境管理处副处长赵宪伟和潘正道同志出席发布会。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主任潘井泉主持发布会。中央驻冀媒体、省主要媒体等近10家新闻单位参加发布会。
发布会实录
潘井泉:发布会现在开始。感谢各位记者在百忙当中来参加发布会,这次发布会的主题是“用好考核问责指挥棒,坚决打赢碧水保卫战”。今天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赵军同志,为大家解读我省出台的《河北省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情况通报排名和惩罚问责办法(试行)》
首先给大家介绍一下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各位嘉宾: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赵军、省生态环境厅监测处处长孙志强、省生态环境厅水处副处长赵宪伟、省生态环境厅水处潘正道。今天各位嘉宾将共同回答大家感兴趣的提问。首先,请赵军副厅长进行发布。
赵军:各位记者朋友、各位来宾,大家下午好!首先非常感谢大家的光临。
近日,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北省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情况通报排名和奖惩问责办法(试行)》,为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各地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打赢碧水保卫战提供了有力保障。自办法发布以来,社会各界十分关注。为什么要出台这个排名办法办法如何应用预期能够发挥什么效果今天在这里,我就有关问题向大家做一下介绍,共分三个方面。
一是制定背景:
近年来,全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特别是把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作为重中之重,深入实施国家“水十条”和河北省“水五十条”,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尽管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是个别地区的水污染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区域水环境质量不平衡的现象仍然十分严峻。2018年上半年,全省多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未达到考核要求,有的甚至出现明显退化。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省委王东峰书记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加强对河流和湖泊水质监测,建立健全治理考核和问责机制;许勤省长批示要求有关各市主要领导同志亲自过问、立即整改;副省长多次指示、调度各厅局各市县,要求抓好落实,尽快扭转落后局面。2018年8月9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冀发〔2018〕38号),明确“建立通报排名奖惩机制。对各市、县生态环境质量、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实施月度排名、定期通报,建立奖惩制度,并向社会进行信息公开”。为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严格压实各地水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强化水环境监督管理,打好碧水保卫战,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起草了《河北省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情况通报排名和奖惩问责办法(试行)》,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后以两办名义印发。
二是具体内容:
《办法》共十三条,从制定目的、实施对象、计算方法、奖惩问责机制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我着重介绍两个方面。
一是计算方法。按照排名办法,用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指数作为总的评价指标,因为环境质量的改善是我们一切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从这个角度考虑设计了达标指数。达标指数分为国省考断面达标率、重点县(市、区)考核断面达标率、重点涉水企业排放达标率三个分项指标,分别占60%、30%、10%的权重。三项指标加总来计算水环境质量的达标指数,按从大到小排名。
二是奖惩问责机制。《办法》综合运用资金奖罚、预警通报、约谈问责、区域限批等方式,构筑多手段、立体化的奖惩问责机制。
(1)资金奖罚。对月度排名第1位至第3位的市,分别奖励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对月度倒排第1位至第3位的市,分别扣减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月度排名位列第4至第8位的市,不奖不惩。达标指数为100%的市只奖不惩。
(2)预警通报。省水办将对月度排名倒数后3位、未达到国家和省考核要求的城市进行预警提示,对水环境质量恶化、国省考断面达标率连续2个月同比下降的城市进行通报批评。
(3)约谈问责。对月度排名倒数第1位累计3次,或水环境质量持续恶化、国省考断面达标率连续3个月同比下降,或国省考断面连续3个月未达到国家和省目标要求的市,由省政府领导同志或省水办负责人公开约谈有关市政府负责人;对连续2次被约谈,或水环境质量严重恶化且造成社会影响,或未完成水污染防治年度目标任务的市,由省水办派出督察组开展专项督察,对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不力的有关责任控制单元所在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问责建议,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党委、纪委监委和党的工作部门,依法依规予以追责问责。
(4)区域限批。对连续3个月未完成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国省考断面达标率连续3个月同比下降的市实施区域限批,由省生态环境厅暂停该市相关超标断面责任控制单元新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直到连续3个月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后,方可解除;各市有关部门应同步暂停审批被限批地区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三是下一步有关工作:
地表水环境质量通报排名,是以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属地管理责任的重要抓手,是落实环保法有关要求,推进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制度的扎实举措。今年4月起,排名办法将正式实施。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各市按月实施通报排名,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情况。要注重发挥排名办法的“指挥棒”作用,按照水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差”的标准,对水环境质量退化的地区,依法依规及时采取预警通报、约谈问责、区域限批等措施,以考促治,确保压实责任,促进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19年,是我省碧水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落地见效的关键年、转折年。我们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全国两会、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省委九届八次全会、省两会、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坚持靶向施策、系统推进,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会同各地各部门,团结一心,铆足干劲,着力开展白洋淀流域治理、工业污水达标整治、河流湖库流域综合治理、水源地保护、城镇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河湖清理、渤海综合治理等碧水保卫战八大专项行动。努力实现让青山绿水常在,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谢谢大家!
潘井泉:感谢赵军副厅长的详细介绍。空气质量的排名考核,大家可能都已经很熟悉了,已成为我们省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所采取的重要措施,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对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也起到了非常好的效果。刚才发布的《河北省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情况通报排名和奖惩问责办法》,是继大气污染防治考核问责之后,我们省在水环境质量环境方面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我想也必然会在社会上引起大的反响,也会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关注,以及社会的关注。
下面请记者对各自关心的、针对这个《办法》相应感兴趣的话题来提问。
长城网:我注意到,到现在为止,很多省份都出台了自己的水环境质量排名办法,请问我们省的排名办法与其它省份相比,有哪些自己的亮点和特色呢
赵军:我来回答这个问题,首先感谢您的提问。确实像您所说的,目前全国已经有像北京、天津、江苏等十多个兄弟省市都发布了这方面的排名办法,但纵观比较,这次我们省出台的排名办法有三点可能是比较领先的。
第一,我们设计的达标指数,是以重要河流的水质达标率为核心的。作为河北省来讲,水资源的分布并不均匀,从北到南我们这些市水环境质量的“家底”相差比较大,像张承地区的水质比较优良,到了我们冀东,包括冀东南地区水质比较差,有的是五类,甚至有劣五类的水体。所以国家对我们省,从北到南的考核标准的设计也不一致。如果说仅以水环境质量的绝对好坏作为评价标准,与河北的实际情况不是特别贴切,也不利于调动各个地区治理的积极性。环境质量是逐步改善的,以我们省的这些河流断面达标率作为评价指标的核心,让大家跳一跳就能够得达到这个目标,但是稍一放松环境质量就可能掉下来,这样就体现它的科学性和公平性。
第二点,我们这次的排名办法搞了一个组合机制,按月排名加奖惩问责,这在全国还是第一次。这种组合机制,把排名和资金奖惩挂钩,和各地政府环境质量目标的政绩考核挂钩,同时排名从过去“全年算账”变成“按月通报”,强化日常管理,每月都要通报,强化日常管理,这样就能够把压力及时传导下去,也就是我们常讲的以月保季、以季保年,把功夫下在日常的监管上。
最后一点,也是比较关键的一点,这个《办法》的印发是以两办的名义印发,这在全国还是首例。从已经发布的十几个省市情况来看,我们省以两办的名义印发规格还是比较高的,这也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的一系列指示,特别是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指示,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政治站位,也体现了以考促治,真正让环境质量跟当地政府的实际工作挂钩。
河北日报:刚才赵厅长提到环境质量指标体系里面分为三个达标率,包括国省考断面,还有重点县市区的、重点企业的,请问为什么会涉及到这样的指标体系,这个比例60%、30%、10%权重的确定又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
赵宪伟:感谢您的提问,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尤其是水生态保护工作的支持。在各位记者朋友的关注支持下,我们省的水环境质量取得了不小的进步,但是也确实存在着不小的差距。
您提到个问题,我们是基于这几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在《办法》的制定过程当中,我们考虑到只用原来纯粹的国省考断面作为考核指标不全面,所以我们按照省领导的多次调度精神,包括建民厅长和赵军副厅长的多次调度,我们对指标体系不断完善,逐步形成了全覆盖、分层级、突重点的这么一套指标体系。
全覆盖,这次的指标体系不仅仅是覆盖了11个地级市,包括雄安新区、定州市、辛集市,还覆盖了国考的74个断面、省考118个断面和市考的300多个断面,同时我们加强了源控,将重点排放源的1800多家的涉水企业也纳了进来,这样就做到了重点县区全覆盖、主要水体和入海口全覆盖,重要跨界断面全覆盖,重点涉水企业全覆盖,实现了陆海协同、上下游联动、排放源和水体联治。
分层级,《办法》在现有的对各市118个国省考断面的考核体系基础上加入300多个市以下监测考核断面,使考核断面扩展为国家、省、市考,考核对象扩展为省、市、县。体现逐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突重点,我们将河北省重点水环境治理的任务纳进来,突出关注白洋淀流域治理、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京津冀水源涵养和生态环境支撑区等重点区域、重点任务。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加密监测、加压考核,将原来分散的考核体系统一纳入到这次的考核体系当中,包括跨界生态补偿、白洋淀监测考核体系、入海河流监测体系等全都纳了进来,实现了一套办法考到底。
河北青年报:《办法》说从起草到出台历时了八个月,这么长时间,能介绍一下咱们起草的过程吗
赵宪伟:感谢您的提问,我继续回答您的问题。《办法》起草工作从去年8月份启动,到今年2月底正式出台,确实历时比较久,主要是避免政策出台的盲目性,保障《办法》的公平性、公正性、可行性、合理性,也为了保障《办法》的导向性。
我们对《办法》的制定过程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认真学习调研。我们不仅学习了国家《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技术规定(试行)》,也学习了北京、浙江、广东、甘肃、陕西等地的一些办法,但通过学习调研发现,大部分是基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办法,是基于对环境质量绝对好坏的考核,这不利于调动我省地方治污的积极性,因为我省南北差异、山区和平原的差异较大,比如冀中南地区水质比较差,张承地区的水质比较好。所以我们结合河北省的实际,以达标率的纵向变化,也就是年、季的变化调动地方的积极性,从而形成了《办法》的初稿。
第二个阶段,广泛征求各部门的意见。纵向上,向生态环境部有关的司局征求了意见,同时征求各市,包括定州、辛集和雄安新区的意见。同时横向上,征求了有关部门的意见,在奖罚和问责机制方面征求了省委组织部、省纪委监委、省财政厅意见,同时也为了保障《办法》的合规合法性,我们还向司法厅(法制办)征求了意见。
第三个阶段,进行科学预测。我们利用2018年度数据,逐月进行预测。通过预测我们发现,办法试行能够起到奖优罚劣、红脸出汗的作用,假设地方政府不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不仅是丢“脸蛋子”、丢“钱袋子”,还有可能丢掉“官帽子”。
经过这三个阶段,虽然时间比较长,但总体上保障了《办法》的科学性、公正性、公正性、合理性。
潘井泉: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各位记者朋友的到来。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