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动态

  按照国污普〔2018〕17号《关于做好普查入户调查和数据审核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入户数据采集任务完成后,应按照普查指导员审核、县级自审、市级和省级普查机构集中审核的程序,对入户调查数据开展逐级审核;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应逐级反馈给普查对象;必要时请普查员或普查指导员协助普查对象核实、纠正错误等相关要求。

实时掌控填报进度

  为进一步强化我省污染源普查质量控制,河北省普查办充分运用信息技术,自研污染源环境管理数据平台,于11月2日正式上线。平台根据河北省实际情况,内建数据审核规则,对污染源普查数据进行多重交叉检验质量审核,自动发现问题数据和异常数据,审核结果通过短信通知普查员,提高数据审核工作效率和数据质量;同时平台可根据填报数据按行政区划、重点行业、流域等多维度对产品产量、原料用量、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等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数据查询子系统

  目前,河北省污染源环境管理数据平台,主要包括数据查询、数据审核、数据统计等。数据查询子系统,实现与国家污普系统的实时对接,获取河北省污染源普查填报数据进行全面展示,并对接河北省清查数据及动态库数据实现数据关联匹配查询。

数据审核子系统

  数据审核子系统,按照普查数据质量控制方案,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更高的数据质量管理要求,利用大数据技术,总结常见数据问题,建立审核规则,自动发现异常数据和问题数据,并结合动态库数据对污染源普查数据进行多重交叉检验和质量审核,提高数据审核工作效率和数据质量。

数据统计子系统

  数据统计子系统,通过对接国家污普系统的数据状况实时统计河北省填报完成进度情况,并根据填报数据按行政区划、重点行业、流域等多维度对产品产量、原料用量、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等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后续还将支持自动生成河北省污染源普查数据评价报告。

省级答疑平台

  此外,省普查办还上线了“省级答疑平台”,将上传相关答疑文件并开通在线答疑功能,实时掌控各市县普查办上报疑问,并作出针对性回复,力求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应”。

实现污染源精细化管理

  河北省污染源环境管理数据平台后续还将接入环评审批、验收、信用评价、信访举报、在线监测、监督性监测等数据,以标准化的数据处理方式实现多源数据的统一存储、处理和应用,建立统一全面的污染源数据库,利用大数据技术,实现污染源普查数据的高效应用和共享利用,实现污染源的精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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