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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河北省大气办《关于2018年8月份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排名情况的通报》要求,11月2日,省委省政府第八环境保护“回头看”督察组结合督察发现的问题,联合保定市人民政府,对月度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变化幅度或PM2.5平均浓度值同比不降反升累计3次及以上的顺平县、定兴县、涞源县、博野县、望都县、涞水县、曲阳县、清苑区、唐县及8月份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或PM2.5平均浓度同比改善幅度位列后10名涿州市等10个县(区),进行了公开约谈。

  省委省政府第八环境保护“回头看”督察组开展督察以来,发现上述10县(市、区)仍不同程度存在扬尘管控不到位、“散乱污”企业反弹、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滞后、垃圾秸秆禁烧管控不力、垃圾处置能力严重不足、“垃圾围城”、“垃圾围坑”现象突出等问题,充分说明部分县(市、区)党委、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不力,部门履职尽责不严,整体工作推进迟缓,严重影响了保定市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约谈会上,省委省政府第八环境保护“回头看”督察组副组长曹海波同志通报了顺平县等10县(市、区)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保定市政府市长郭建英同志从警示警醒、深刻反思,担当尽责、全面整改,标本兼治、健全机制三个方面给上述10县(市、区)提出整改目标,明确标准要求,坚决贯彻市委提出的“七明确责任制”,要求问题整改实行清单管理,整改一项、销号一项,直至全部完成;10县(市、区)政府负责人分别向保定市政府签订会议纪要;省委省政府第八环境保护“回头看”督察组组长张路锁同志从进一步认清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立行立改、立督立改、追责问责,进一步完善精细网格化管理机制四个方面,对保定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讲了意见,希望保定市强化污染防控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勠力同心、齐心协力,通过扎实的工作,从根本上扭转环境质量落后的不利局面,让天更蓝、水更绿、地更净、空气更清新,真正把保定建设成为首都和雄安新区的绿色生态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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