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污染源普查清查结果通过国家审核,181532个源纳入普查
来源: 时间:2018-08-11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开展以来,河北省按照国家要求逐步开展了污染源普查的前期准备和普查清查工作,分阶段完成了清查阶段的各项工作任务。
我省清查结果已经通过国家审核并拟定入库,全省现已初步确定纳入污染源普查的各类源总数为181532个,其中工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154528家,畜禽养殖场26115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889个。另完成清查入河(海)排污口711个,生活源锅炉6289台,确认伴生放射性矿详查企业9家。
河北省对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高度重视,主动作为,组织保障有力,创新普查手段,普查清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下一步入户调查打好了坚实基础,整体工作呈现出了“四大亮点”。
一、目标考核压责任
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实施方案》将污染源普查工作纳入到对各市政府的工作目标考核,明确各级人民政府是污染源普查工作的主体。全省电视电话会议上副省长部署“七个一”任务,要求各级政府要严格落实普查工作责任主体,分级制定污染源普查工作《考核办法》,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解决普查“上热下冷”的问题。
二、双周调度日通报
制定了双周调度日通报制度,每两周由赵军副厅长对各市进行一次现场调度,根据调度情况下发通报,进行表扬和通报批评,确保各项普查任务能够按时、保质、高效完成。
赵军副厅长进行双周调度
建立了河北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工作群,要求各市主管副市长和主管局长、普查办负责人加入该群,每天下午17:30根据工作完成进度在群里进行通报,通过压力传导,有效的促进了各市县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顺利推进。
微信群每日进行调度
三、研发系统助清查
研发了生活源锅炉清查系统和污染源普查清查系统高效完成清查工作。系统设置了必填项、数据逻辑关系控制功能,提高了污染源清查数据上报质量;系统设置了在线审核功能,使错误数据及时反馈,提高了清查工作效率;通过系统平台实时掌握各市县的清查工作进度,为日调度、日通报提供可靠依据;两员信息录入系统,实现了在线动态管理。
信息录入控制 把关数据质量
四、督导检查促工作
在普查工作推进的关键时间节点分别开展了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展情况督导检查、污染源普查前期准备及清查阶段省级质量核查及污染源普查清查“回头看”工作。通过督导检查有力的促进了各市县的前期工作和清查工作的推进,提高了污染源清查数据质量。
开展督导检查 促进普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