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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省环保厅统一安排,第四专员办于2018年7月23日-7月26日对廊坊市文安县、大城县两县开展驻点解剖式环境保护督察。按照曹海波专员要求,督察组全面剖析两县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存在问题,查找根源,压实责任,明确目标、催生动力,进一步推进廊坊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此次督察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督察、座谈问询等方式,重点对两县党委、政府部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协调联动情况;对中央、省市制定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规划落实情况,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任务执行及目标完成情况;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环保部强化督查、省级督察巡查交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开展督察。督察组要求两县党委、政府一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不回避、不夸张、不误导,调阅相关资料文件要及时、全面、客观、真实;二要做好保障,积极配合督察组做好协调、会务、后勤、安全、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三要督改结合、立竿见影。坚持边督察移交、边整改的原则,立行立改、处理到位,并做好信息公开,确保督察工作取得实效。

  此次督察共出动14车次,55人次,检查点位130个,发现问题85个,涉及党委、政府及环保、工信、交通、住建等多个部门。下一步,第四专员办将对发现问题进行梳理并形成督察报告,要求文安县、大城县党委、政府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整改到位,并做到举一反三,力争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减少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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