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环境保护厅第三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
对唐山市和秦皇岛市河长制落实情况和河道垃圾开展专项督察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和高厅长批示要求,第三专员办于6月22日至26日对有关县(市、区)河长制落实情况和重点河段河道垃圾情况开始了为期5天的专项督察。本次督察由车军专员亲自组织并任督察组组长。督察共出动人员74人次、车辆20辆次,下沉到迁西县等16个县(市、区)、37个乡镇,检查点位150个,发现问题59个。通过对此次督察发现线索的分析和研判,梳理出唐山市和秦皇岛市在河长制落实情况存在的各3个方面主要问题,并以问题交办函的形式分别向唐山市委、市政府和秦皇岛市委、市政府进行了交办,明确了整改限期,推动了两市河长制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