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环境保护厅针对保定市纳污坑塘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约见保定市政府主管领导
来源:第四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 时间:2018-05-14
2018年5月11日,针对保定市在纳污坑塘整治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结合对保定顺平县开展的解剖式环保督察情况,河北省环境保护厅第四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会同省环保厅相关处室约见了保定市政府主管领导。曹海波专员主持了约见会议,省环保厅水环境管理处副处长冯军会、环境保护开发服务中心主任兰国谦参加了约见,被约见人保定市政府党组副书记肖占乐和市政府副秘书长赵洪汛、市环保局局长肖宝元出席会议。
曹海波专员强调,保定市政府要把此次约见当做进一步增强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强化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力度的转折点,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真正落到实处,确保按期完成排查整治目标任务。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认清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要求上来,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核心价值观,努力让辖区生态环境质量得到全面改善。二要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市、县监察委要主动作为,对不重视纳污坑塘整治、瞒报漏报、工作推进慢、治理措施效果差的有关县(市、区),应对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坚决予以追责问责。三要进一步强化立行立改。对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主动作为,靠前工作,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清晰。同时,要以此次顺平县的问题为例,举一反三,主动查找问题,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确保整改问题不反弹,污染问题不重犯。第四专员办将适时开展专项督察,对通报以及前段时期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督办,全力推进纳污坑塘整治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会上,省环保厅兰国谦主任通报了在顺平县督察纳污坑塘整治工作的具体情况;省环保厅冯军会副处长宣读了《关于对保定顺平县纳污坑塘调查情况的通报》(冀水领办﹝2018﹞38号);保定市政府党组副书记肖占乐同志作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