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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意见》和《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监察考核专项实施方案》有关规定,针对涞源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未完成2017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PM2.5平均浓度不降反升的情况,4月11日,保定市委、市政府会同省环保厅第四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公开约谈了涞源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保定市政府党组副书记肖占乐主持会议,保定市委副书记、市长郭建英、省环保厅监察专员兼第四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主任曹海波、保定市政府副秘书长赵洪汛、保定市环保局长肖宝元出席会议。

曹海波专员指出,涞源县委、县政府要把此次约谈当做进一步增强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感、紧迫感,提升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力度的转折点,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真正落到实处。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认清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真领会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内涵,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要求上来,为保定和雄安新区建设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支撑。二要破除地理位置优越、产业结构相对优化、生态环境相对较好的错误认识,提高站位,认真剖析和梳理存在的环境问题,明确目标,厘清责任,完善措施,迎难而上,强力推进各项生态环境工作落实,逐个破解制约生态环境保护暨大气污染防治的瓶颈问题,扭转当前的被动局面。三要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宣传力度。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核心价值观,形成绿色发展、跨越崛起的强大思想合力,营造全社会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四要进一步强化立行立改、追责问责的高压态势。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主动作为,靠前工作,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清晰,对交办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要举一反三,主动查找问题,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确保整改问题不反弹,污染问题不重犯。我办将适时开展后督察,对问题整改情况逐一核实,对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查清责任,追究问责,对不作为、慢作为、不落实环境保护责任、推而不动的政府或部门,一追到底,绝不辜息迁就。

会上,肖宝元局长通报了涞源县2017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郭建英市长作了重要讲话,对涞源县在大气污染防治上出现问题,提出严肃批评,要求涞源县对存在的问题要严肃对待,深刻反思,深挖原因,举一反三,立行立改。要强化源头治理,突出重点防控,严格执法监管,采取超常规的措施、手段和力度,坚决打好翻身仗,推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涞源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作表态发言。

保定市政府办公厅、省环保厅第四专员办监察一处、保定市环保局、新闻媒体记者等参加了约谈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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