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动态

  4月3日下午,第四专员办在保定驻地召开党支部全体党员干部大会及监察工作会议,集体学习了新党章(总纲)、省厅《关于转发全省落实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8个反面典型案例的通知》、省大气办《关于转发省领导对强化秸秆、垃圾禁烧工作有关批示精神的通知》及高厅长在“散乱污”企业再排查、再清理、再整治动员视频会议上的讲话;第四专员办及雄安专班副处以上同志就近一年监察、督察工作的体会、好的做法、存在问题、工作思路和建议等内容发言,广泛开展工作思想交流;曹海波专员结合此次会议内容作总结讲话并对近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特别是认真学习十九大、新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等,扎实掌握国家“大气十条”、“水十条”和省“大气五十条”、“水五十条”等内容,深入研究“1+18”工作方案及量化问责有关规定,为今后的监察、督察工作打好坚实基础;二是要求大家结合此次会议有关精神,对照检查、认真反思、查摆不足,决不能满足于现状及前期取得的成绩。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勤于思考、善于总结,做好研究和预判,在实际工作中敢于碰硬、敢于较真,从思想上认识到位、行动上落实到位;三是工作中要多探索、多总结、多创新、多提高,从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主动适应当前的工作环境,善于统筹、善于摆布、善于利用科技手段开展工作,找准症结和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有的放矢,事半功倍;四是要廉洁自律、慎微慎独,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准则,严格遵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试行),树立良好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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