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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21日,第五专员办张贵金专员赴沧州市吴桥县对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暗查,并与县委主要领导、分管环保、城建工作的县政府领导开展座谈。针对吴桥县未完成2017年大气目标任务且重污染天数不降反增的问题,结合2018130日以来开展的专项督察情况,指出环保工作中的欠缺以及行业监管上的漏洞,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县委书记要扛起对全县环保工作负总责的第一责任,党政“一把手”要亲自部署督导,县委常委、县政府分管副职都要认领责任清单,各负其责,坚决整治乡镇、县直部门环保工作不扎实的现象,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杜绝上热下冷,打通最后一公里。二是要对省委省政府“1+18”方案和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进一步细化分解。县委县政府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把方案做细做实,厘清责任主体,杜绝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的现象,各乡镇各县直部门制定方案要符合实际,措施具体,具备可操作性,明确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实事求是推进相关工作任务。三是要加大联动监管力度,条块结合。对污染源的管控,乡镇与县直部门要建立系统性的监管制度,加强协调联动,制定责任清单,捋顺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职责,做到无死角监管,县直部门不能以属地管理为由向乡镇一级下推监管责任,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四是要科学评估,组织专业团队分析研判PM2.5去年没有下降的原因,加强散煤、汽车尾气、扬尘污染等薄弱环节整治。要进一步强化散煤管控,县城建成区内坚决杜绝散煤燃烧现象,严厉打击劣质散煤,推广洁净型煤;加强汽车尾气管控,针对国省道穿城而过的情况制定合理远端绕行措施,同时对城区冒黑烟的农用车辆禁行、对建筑工地重型机械车辆等开展尾气检测,尾气不合格车辆禁止营运;加大城市扬尘整治力度,严格道路清扫考核标准,对城市道路、裸露地面及时清扫覆盖。五是要进一步加大执法问责力度。吴桥县环境执法力度偏弱,上级检查发现问题多,而自身检查发现问题少,对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不及时,打击力度小,无法起到有效的警示作用,需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加大执法力度。要对环境违法企业从严从重处罚,同时对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懒政、惰政的相关责任人要严肃问责,并提高问责级别,起到问责一个,警示一片的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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